上饶经开区出台《试行办法》 助力光学产业集群化发展
为深入实施全民创业和万众创新,培育国内一流的光学产业发展平台,实现发展产业、扶持创业、创新升级、带动就业的目标,促进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学产业集群化发展,日前,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并出台了《光学产业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指出,通过建设光学产业基地,打造光学产业创业创新发展平台。据了解,该光学产业基地可容纳50家以上的光学企业,公用设施配套完善,为企业提供“一条龙”全方位创业服务。采取培育市场、服务产业、促进创业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引导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并积极孵化一批初创业的小微光学企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试行办法》还明确了入驻光学产业基地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鼓励类光学镜片、光学镜头、光学影像生产或应用,工商、税务关系均在上饶经开区注册登记,且为入驻企业税收唯一的受益主体,设备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以上的光学企业。入驻基地后可享受优先购置基地厂房和相应的购房补贴,还可优先享受财园信贷通和再就业担保贷款及经开区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创业服务,并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同时享受《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光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来源:上饶日报)